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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转业安置计划 第十一条全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 省(自治区、直辖市)...
部队干部转业新政策 一、总的原则 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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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军费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投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涉及的行政事业费、培训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和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现行的经费供应渠道予以保障。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经费的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安置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2010干部转业新政策还没有具体的文件说明 我所知的也只是可以选择自主择业(也就是买断,一次性给足退伍费,然后自己找工作)和政府安置工作。要全部改为自主择业没听说过。过去是全部由政府安置工作,现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了。 有传言是这样的: 军队干部明年开始实行应金制,营以下干部转业是一次性买断,兵龄满3年不满十年的每年按1.72万计算,满十年不满十六年的每年按2万计算,十六年的50万一次性结清,转业后每月按基本工资的80%发补助,其他国家不再管,包括住房、医疗等相当于自主择业,十六年以上按3.12万一次性买断,团以上干部每年按3.93万买断后,每月再发基本工资的80%补助。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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