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
一、贷款咨询。向贷款银行咨询相关事项,收到相关资料二、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三、银行审查,贷款银行根据贷款人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一、初审贷款资格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房屋价格、房屋竣工年限初步计算可贷额度和年限,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二、测绘评估 (1)买方持身份证复印件、所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到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1~9号窗口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上市资格审查、测绘。 (2)买卖双方到指定房屋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1、首先去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未婚或离异的应出具证明),持卖方的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购房者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3、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5、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8、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 2、审核。在提交申请后,贷款银行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签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担保。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即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或者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