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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
可以的,但是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用传真订立合同,若合同正常履行则没有问题;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就传真件到底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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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传真是原件还是复印件有不同的争论。使用传真订立合同,如果合同正常履行,没有问题;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很难确定传真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影响审判结果。传真缺乏证据效力。一般来说,只有同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的证据才有效。因此,法院在确定传真的证据效力时,通常会考虑许多因素。
正规的小贷公司只准许在本地开展业务,要亲临公司办理,不得收取贷前费用或预扣利息,绝不会使用个人(所谓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名下银行账号收取费用。例如北京的小贷公司只准许在其注册所在区县范围内发放贷款。超出地域范围业务、基于网络平台办理的业务是骗局,应为骗子冒用正规公司名义行骗或骗子虚构的公司。
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该传真件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证明实施传真件是合同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在诉讼中,提交传真件作为证据应当要注意几点: 第一,提交传真件原件——即直接从传真机中输出的版本; 第二,提交传真号码两个终端有电数据交换的记录; 第三,可证实或作证该传真件存在及传真内容真实的其他证据,如发货单、付款凭证等; 第四,惟一的传真件作为孤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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