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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角度讲,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公司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你说的房屋质量...
房屋有质量问题不可以停缴物业费。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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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必须弄清楚“侵害方”是谁?房屋质量问题,是建房开发商的责任,物管公司则可协助业主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赔偿经济损失,或协助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业主必须意识到维护合法权益必须用合法的方式、合法的手段来维护,法律不允许用非法的方式、非法的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
房屋质量有问题与物业公司无关,物业公司依合同履行了物业服务后,业主就应当依合同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1、因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受损,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物业没有赔偿责任。 2、业主可以要求物业与开发商联系,协调处理。如果开发商不管,业主或物业均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并赔偿因此造成业主的损失。如果过了质保期,应由业主自行负责,或者施工单位有偿维修。 4、业主不能因此事而拖欠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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