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经营范围

2024-08-31
一、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款限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人员为主要服务爱人,提供乡下生产资料的买下,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乡下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乡下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人员为主要服务爱人。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分别于公司等其他公司,所以必须以人员为主要服务爱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合作社人员的需求进行,交易爱人主要限于本合作社人员。如以养鸭为主要人员的合作社,就应当以加入本合作社的养鸭农户为主要交易爱人,而不能以附近工矿区的居民为主要交易爱人。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乡下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