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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全国统一价,所以到任意一家保险公司都可以办理。 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交通保险,即交通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时导致的意外身故、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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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是固原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中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是固原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中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就你的问题索赔的交强险程序,为你做出如下回答:正常的索赔程序是.当时现场报案.然后右交警现场开出现场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的人来拍照.取证然后就是定损.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他的专门定损点.双方均不得要求对方去指定维修厂维修.假如你买的是品牌价.对方也要求到品牌4店维修.而你保险公司定损的价格过低.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假如是对方的全责.则你只要把车开到定损点定损然后维修.维修费用你可以先自己垫上.然后拿维修发票找对方索赔.(记住.不是找对方保险公司.是找对方)你也可以要求对方到维修厂交上维修费.这个必须由双方协商.而保险公司在这个时候是不会出任何的费用.等车都修好的时候.有维修发票.全责的一就拿上双方的维修发票.双方的交强险.定损单.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被保人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索赔。
一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行政处罚100元。 二是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14项,行政处罚50元。 三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标线指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1种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行政处罚100元(5日之内未驾驶人未到市城管执法局接受处罚的,违法证据在审查后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进行处罚,行政处罚100元,记3分)。 城管、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自觉规范停车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记六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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