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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注意所申请登记的内容、申请登记的事项、申请人、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等等与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记载情况是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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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因委托贷款而申请的房屋抵押权予以登记。在抵押登记时,登记机构应当注意对合同的审查。委托贷款的主合同应为三方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或者是由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组合而成,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对申请主体登记申请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进行询问。如果属于委托贷款的,应当将抵押权人登记为委托人。如果申请人仅提供借款合同而无法判断属于委托贷款的,登记机构应当视为一般性的抵押予以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3)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注意所申请登记的内容、申请登记的事项、申请人、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等等与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记载情况是否都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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