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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劳动合同呢?是什么意思

2022-09-02
对于不定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履行,但必须给予对方合理的通知期。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因为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对劳动合同后形成的不定期劳动关系,尽管司法解释上用的是“终止”一词,但应当理解为“解除”,否则就会使用人单位因为不订立劳动合同而受益。另外,由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是“以原条件继续履行”,而非新合同的重新订立,因此,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按劳动者前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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