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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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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来得到法院的认可,我国并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夫妻分居制度。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的欠款,实践中是当作了夫妻个人债务进行处理的,即此时债权人是不能向其配偶主张偿还债务的。同时还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夫妻个人债务范围的内容,此还有问题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由债权人负责提供。同居期间双方财产的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2、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以一方的名义登记,但双方对财产的获得有贡献,该财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3、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同居期间得到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的协商失败时,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失者的原则作出判决。4、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1、没有特别约定或不能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虽然不属于夫妻共有,但份额上也是一人一半。 2、夫妻没有结婚证,但双方都没有配偶的。法律上认定为无效婚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和相互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但法律不干涉。 3、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关系存续期间,由共同生产取得的债权或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4、最高院对同居生活的财产处理解释: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5、对双方没有配偶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双方只要不是AA制或有特别约定,在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债权债务,一般都会认为以属于共有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上虽然对此关系认定为无效婚姻,但对期间共同取得的债权和债务的处理方式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基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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