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的回答如下: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
我国审判实践中,对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三要素”,笔者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和《刑法》第219...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且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因此,商业秘密需要同时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所谓秘密秘密,即不为公众所知,是指相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所知并易于获取。在实践中,秘密性的调查通常基于两个因素:一是商业秘密开发者投入的人力物力;其次,他人很难正当地获得相同的商业秘密。2、价值和实用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第十条,所谓价值和实用性,即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实用性,是指相关信息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商业价值,能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所谓保密,即保密措施,是指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而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
1、 商业秘密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实际控制和管理。事实上,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控制和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和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和使用。2、使用权是指权利人根据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使用商业秘密。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非权利人也可以在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使用商业秘密。3、收益权收益权是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或者通过转让商业秘密从受让人那里获得经济利益。权利人也可以投资商业秘密,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收益权一般由权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业秘密时,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权利人所有。4、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商业秘密。例如:放弃占有商业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赠与或转让商业秘密等。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2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798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