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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地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不是他们说不多少就补多少的。要有文件才行。否则程序违法。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
既然你们与县里有合同,并且其中明确约定了权利和义务,如果县里至今未履行,你们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县里依约履行。 至于征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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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处理: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不合理。征地补偿项目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费等,补偿时应齐全。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大家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并对被征收人进行妥善安置。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建议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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