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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在期满时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
可以,但公司必须赔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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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是违法的。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三个条件:a、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b、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c、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如果公司不签让你继续呆着,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只有造成损失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1.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不代表公司默认。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2条)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劳动合同法第14条)。4.所以你不用主动问,公司不和你签,对你有好处:付二倍工资或成为固定期限合同。当然,如果还想再这个公司做的话,不要要求二倍工资了。如果公司辞退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析判断是否有补偿金或者将你的陈述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便更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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