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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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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律依据《公司法》。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章、《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应注明。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提交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和其他股东的答复。其他股东未回复意见的,应当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6、新股东主体资格证书7。公司章程修正案。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1.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情况下在双方签署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对于像国有股权等特殊股权则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2.工商变更登记也并非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3.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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