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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诉讼费是按照合同标的额度来收费的,标的不同收费也是不同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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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撤案是刑事案件的撤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撤销民事案件:包括当事人自行申请撤销案件,以及机关单位依法撤销案件。撤回案件后,不再继续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公安机关应当报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时,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并报送检察机关。
首先,向你道歉,应为我最近两个月无法上网,未能及时解答你的咨询。其次,你每发个新帖都有新内容,这个案子要全面的看,综合的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比如你后来将撤销合同的时间单独整理出来咨询,这么看案子就没有问题。好,接下来再回答你这个贴子。你们当地的法院始终把两个案子交织在一起。吴某以调解书申请执行是一个案子,吴某以调节书为证据主张赠与合同无效是另一个案子。吴某申请执行,只要是杨某有财产,就可以申请执行。赠与合同的纠纷,就不应该再审什么借款的来龙去脉,直接确定赠与是否有效的问题,案子就结了。一旦确认赠与无效,房子还是杨某的,吴就可以申请执行。如果赠与合同有效,这房子已经属于张某了,吴某就不能去执行该房。杨和张之间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如果杨觉得赠与合同被确认无效是错误的,就仅针对这个申请再审。杨和吴的债权债务已经由调解书确认,即使中间有问题,杨当事认可了调解书,就不应该有争议。你就按这个思路把你的案子再整理下。整理以后案子的一些问题就出来了。
李某某,男,1966年5月10日出生,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第六居民组,村民。被告人:刘某某,男,1964年月日出生,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第六居民组,村民。被告人马某某,男,出生年月不详,36岁,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村民。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赔偿我受伤的医疗费11287.20元,误工费47700元、护理费6450元、伙食补助费3420元、营养费2000元、交通费300元、法医鉴定费260元以及伤残补助费(待伤残鉴定后确定),共计71417.20元。事实和理由2005年3月25日19时许,我在我家门口圪蹴着,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开车过来,我没防备他俩突然下车,被告人马某某把我抱住,被告人刘某某用铁器在我头部打了数下,马某某又拿水泥块在我下颌部砸了几下,把我打昏倒地,逃之夭夭。之后,被我妻子发现叫人把我送至某某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脑震荡、颅骨骨折、头皮血肿、头面部皮肤裂伤、下颌骨骨折、牙齿松动。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害。我在某某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99天,已花去医疗费11287.20元,我住院期间,开始30天由我两个亲属在医院进行陪侍护理,之后由一个亲属护理。出院后在家休息治疗60天,经过治疗终结,我头部仍然昏昏沉沉,记忆力下降,牙齿松动。由于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故意伤害犯罪行为,使我受伤住院花去巨额的医疗费用,使我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我经营镁渣加工业务,被伤害住院导致停产,为此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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