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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说,我手里的丢了,旅行社说,可以把他们那里备案的那份给我复印。 但是我忙,没有去复印。 我们那个合同一年签一次,一年很快过去了,又签新...
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向公司提出申请,再签订一份和原来一样的劳动合同,把遗失情况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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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说明情况,最好与公司补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样方便得多;如公司不同意补签将公司保存的一份复印后盖上印章也可以。总之,与公司好好协商,相信公司会理解和提供帮助的。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人满一个月,违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限定,隶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限定的”的情形,也就隶属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能够据此任意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限定主张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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