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欺诈行为有哪些 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虚假的质量欺诈,在合同标示质量条款上作引人误解的不真实表示。(1出示真样品,兑现合同时却以雁品替代,愚弄对方; (2)伪造或冒用产品的质量鉴定标志,促成合同签订。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 (1)假冒他人或虚构个人的注册商标的商品为欲订合同的标的物; (2)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印制虚假标志,标迟出厂期,延长有效期; (3)仿冒他人商品标识。同类别产品、谁俏销就仿冒谁。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 (1)伪造证明文件公章公函,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而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诈骗钱财; (2)假单位欺诈法,社会上少数不法分子伪造公章、合同章和营业执照。 4、虚假的宣传欺诈是指当事人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合同标的质量、成份、性能、用途、产地、生产者、有效期限、毒副作用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诱导他人与其签订合同的欺诈行为,包括虚伪的“有奖销售”、“限量发行”、“买一赠一”等。 5、虚假的价格欺诈 6、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欺诈 7、虚构标的欺诈: 8、非法传销欺诈: 9、买卖双方欺诈。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5、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辟谣】 问:合同和协议一样吗? 答:不一样。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规定了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的主体,简单、笼统、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的概念。它们不应仅以名称来区分,而应以实质来区分。 【提醒】 问:哪些是无效合同? 答: 1、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3、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