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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规定:根据《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籍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在迁出前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籍。...
户籍迁移新规定:一般需要迁移户口的,需要本人或户主申请,然后注销当地户口,将户口迁移到新的地方。如果是农村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学校录取证明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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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在农村,但子女已将户口迁出:这类家庭的宅基地在父母有生之年还有权利,但等到老人百年后,由于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就不是集体所有者,也不享有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这种情况下宅基地就会回归集体。2、父母承包的土地,理论上迁出农村户口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但也不是绝对的。若全体村民表决,票数高于三分之二后,可暂时不收回土地,仍由子女继承。三、集体分红。农村分红一般按人头计算。既然子女户口迁出不是村里的集体成员,相应的分红就没有资格了。迁入户口的具体流程和细节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到迁入地市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出具《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出证明第八步;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
1、首先要看是否是全家迁出,以及迁出后是否变更为非农业人口。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2、农业户口迁出的,在没有进行土地调整前,原责任地可以继续使用,直至调整为止。30年不变,户口迁出后,已经承包的土地可以不退,一直到承包到期或者国家进行土地调整。但是不能荒芜,荒芜了集体可以收回。户口迁出后,不可以再分配土地。
首先,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口迁移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其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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