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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一百一十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条件】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刑事案件不立案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犯罪事实。一种是:犯罪情节明显轻微或者根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种情况:没有犯罪事实: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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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于违法行为有两类处罚标准,一个是行政案件,也就是治安案件的处罚标准,另一个是刑事案件标准。治安案件是不给立案的,治安案件只有受案,就是说无论什么案件都要受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8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要注意治安和刑事案件两个标准划分只有我国有,其他国家没有,治安案件实际上是轻微违法,在国外没有行政处罚这一说,都是按刑事犯罪处理的。还有一些刑事案件是检察院立案的,一般都是贪污贿赂渎职案。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条件】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立案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如下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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