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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因此,该罪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只要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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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传授犯罪方法罪,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凡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结合全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就应按既遂追究,并不存在未遂问题。 至于是否全部完成行为人所计划的传授行为,可以作为影响案件社会危害性和量刑的一个因素。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欧阳律师建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要三思而行。 法律依据: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独立的法定刑。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传授犯罪方法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把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至于被传授人是否接受,是否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则听任自然。被传授人接受了就是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举动犯,凡是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综合全部案情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就可以认为齐备了该罪的全部要件而按照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追究,不存在未遂问题.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罪在犯罪构成上有明显区别.传授犯罪方法罪死刑的设置违背了罪刑均衡原则,与和谐社会的刑事政策不符,因此我国应废除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死刑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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