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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如果因搬迁而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下面为大家解答“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答案是怎样的”公司在搬迁时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如果员工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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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搬迁致使公司地址改动的,若劳动者不愿跟随新地址去而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至少获得8个月的经济补偿,每个月按照合同解除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2.
关于工厂搬迁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解释如下:员工因工厂搬迁需要退休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首先要明确的是,工厂搬迁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并非工厂搬迁,用人单位就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此后的实际履行当中工作地点也得以常态化固定。企业搬迁,属于企业战略性、长期性的经营或办公场所的重大长期变更,势必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造成重大影响,使得双方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更。 企业搬迁的事实,在法律性质上应定性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以保护劳动者在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受到不利影响。但是,协商一致变更的原则,并不完全适用于劳动者工作地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所有情形,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在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跨越协商一致的形式原则,企业搬迁系因客观迫切需要无需征得员工实质上同意,司法实践中亦对协商一致原则做限制性解释与适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各地司法实践,企业搬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随迁没有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享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的,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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