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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中没有车辆折旧费。 在司法实...
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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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等交警定责,如果无犯错,能够让对面通过保险公司赔偿或修理,或者找熟识的朋友估算下价格,与另一方商量。通常追尾意外,大部分是追尾一方的全部或者主要职责,当然也要看具体案例的,像串线被追尾,往往是被追尾一方负全部职责。追尾是指同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碰撞的做法。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行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提起追尾意外,很多行驶员都知道,在快行车道上发生的追尾意外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当然,我俩不可能因为快行车道内易发生追尾意外就“因噎废食”不走快行车道。除了使车速始终保持在限制速度之内,还要改掉一些“坏毛病”。
一般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上,需要按照规定保持安全车距,如果是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追尾别的车辆,首先是需要交警部门出具《道路责任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各自主体相应的责任,之后会根据划分的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者肇事者进行相应赔偿。具体按以下情况区分处理: 1、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财产损失的赔偿。 2、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索赔。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你,你可以到起诉。但是折旧费没有。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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