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从通过认证获得证书当日算起,期满后,生产企业必须重新提出认证申请。期满不再续展的,由商标局撤销该绿色食品标志。
企业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从通过认证获得证书当日算起,期满后,生产企业必须重新提出认证申请。期满不再续展的,由商标局撤销该绿色食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浓度不符合国家药品准则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换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换生产批号的; (三)超出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手续和容器未经准许的; (五)私行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准则限定的。 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准许证明文件、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组织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3人已浏览
1,265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1,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