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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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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答:一是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4)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二是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户籍迁出本市的;(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如何处理?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公积金中心代管。3.为什么职工不能随便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专项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此必须依法按规定的用途使用。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对象有哪些?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在职职工。5.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7.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优势是什么?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优势在于住房公积金具有较低的贷款利率。按《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通知》(建金[2010]169号)有关规定,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5%,而同期国家规定的五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6.14%。若一个普通家庭购房时,申请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为20年),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少支付利息约10万元。这是我在深圳公积金网看到的,你也可以到“深圳公积金”网上看下,也可以打电话去咨询!
2017茂名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房屋类:1、购买商品房;2、买二手住房;3、建房;4、职工大修住房;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6、组合贷款;7、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8、职工租房;9、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注意事项:(1)大修是指房屋严重损坏,需要牵动或拆除房屋部分主体构件,中修、小修、装修不列入提取范围;(2)购房或自建房面积大于144平方的,计提金额时按144平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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