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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企业在提出破产和解时,必须提出债务的清偿方法等破产和解条件。 2、破产和解的提供人或第三人没有遵守破产和解条件而向特定的破产债权人提...
您朋友想要知道申请破产清算条件,就要查询相关法律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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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宣告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驳回的。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破产宣告后,法院必须就下列事项作出决定或开展工作:1、组织成立破产清算组或。2、公告破产宣告的内容,包括破产裁定的主文及破产宣告的日期,申报、登记债权的期限等。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成为破产人,产生一系列法律效力。二、破产宣告有哪些效力?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主要产生以下法律效力:1、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丧失其对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2、向清算组申请解决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3、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丧失其资格,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之前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印章等,并对之负有保管责任,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前,应根据法院或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限内,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以及放弃自己的债权的行为均无效;6、破产债权人所拥有的未到期的债权,在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后,视为已到期;7、破产债权人必须依破产程序才能行使权利;8、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9、第三人对破产财产有请求或有争议时,必须向清算组提出。
确定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 1、合同至少有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 3、合同有要约和承诺阶段。当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对于申请企业破产的条件有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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