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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企业破产申请有以下条件: 1、申请的目标公司仍依法存在; 二、当事人主动申请破产; 3、公司资不抵债,丧失偿还能力; 4、申请企业破产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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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 一、债权的真实性; 二、债权在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 三、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一、破产宣告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驳回的。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破产宣告后,法院必须就下列事项作出决定或开展工作:1、组织成立破产清算组或。2、公告破产宣告的内容,包括破产裁定的主文及破产宣告的日期,申报、登记债权的期限等。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成为破产人,产生一系列法律效力。二、破产宣告有哪些效力?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主要产生以下法律效力:1、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丧失其对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2、向清算组申请解决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3、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丧失其资格,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之前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印章等,并对之负有保管责任,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前,应根据法院或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限内,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以及放弃自己的债权的行为均无效;6、破产债权人所拥有的未到期的债权,在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后,视为已到期;7、破产债权人必须依破产程序才能行使权利;8、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9、第三人对破产财产有请求或有争议时,必须向清算组提出。
不同城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不同。例如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6、《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7、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对特定群体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作出适当调整。 【具体请看】: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与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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