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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超过一年,若没有出现中止中断时效的,受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1年的时效,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计算的。超过一年的,就算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也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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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超过一年,如果职工一方没有正当理由的,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依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申报时限,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及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可见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是处理工伤劳动争议的两个不可或缺的必要前提条件。其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是一种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无权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刘某受伤是事实,但其在未对该损伤是否属工伤进行认定的情况下,即以工伤赔偿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工伤待遇支付其相应费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故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本案中,刘某因超过工伤认定时限,未能获得工伤鉴定,其丧失了行政救济,但其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民事侵权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获得人身伤害等赔偿。 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
工伤超过一年看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如果没有,则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需要注意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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