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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由相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奉。因此,您所在单位不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你们可以同单位沟通解决,补缴自用工之日起的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态度恶劣,可以拨打12333按5号键连接投诉热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是否可以申请“欠费核销”,请您到参保区社保中心具体问询。市直:迎宾北路79号亭湖区XX:XX,工学院北门斜对面盐都区:XX,垃圾发电厂附近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界处,XX,新龙XX
欠薪纠纷解决方法如下: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存在欠薪情况,讨薪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讨回薪资。劳动仲裁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一个重要的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地方政府依法设立的,处理本地方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性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三方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其办事机构设在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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