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政府和开发商强行征地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强行征地侵犯公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
严重违法的。开发商不得作为征地方,征地的一方只能是政府!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政府和开发人员强制征收土地,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打电话给国土部门的法律热线12336的强制征收土地侵犯市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开发商强行征收国有土地的,征地管理的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如果违法暴力征地的,会对开发商进行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
开发商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两年。征地公告的有效期与土地征收批文的有效期一致,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批文自动失效,应当交还原土地使用者恢复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