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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不能的,当然若早上买了工伤保险,之后发生工伤是可以的,也就是只能是购买之后发生工伤,经认定才享受工伤待遇。同时要提醒地是工伤保险是单位...
要看是以什么原因提出离职。如果是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话是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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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办理方法: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合同终止属于第二条的范围,届时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注明劳动合同终止 2、失业金领取时间、每月领取金额要看当地文件规定的 所以你要了解一下自己的事业保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有没有满一年,另外申请失业金不是在原单位,具体哪里可以通过原单位人事部的同事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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