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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改造场所,是否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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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区别既遂与未遂,是量刑的一个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量刑标准《》第316条第1款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二、如何正确认定脱逃罪(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1、依法被拘留、被的未决犯; 2、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已决犯。只有上述两种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被或劳动教养的人逃跑的,不构成本罪。被错抓、错判的人,独立实施脱逃行为的,不构成本罪。但可以以参与其他人脱逃行为的方式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如果没有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的目的,则不构成犯罪。例如,犯人获准回家办理丧葬事宜,确实因故未能按时返回监狱,就不能视为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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