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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
根据法律规定,目前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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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我国《》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你所受的伤害是因为厂里的维修工人操作不慎造成的,你本人并没有过错,因该工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根据上述规定,该责任应当由你所在的工厂承担。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我国《》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你所受的伤害是因为厂里的维修工人操作不慎造成的,你本人并没有过错,因该工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根据上述规定,该责任应当由你所在的工厂承担。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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