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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险,是指投保人(旅客)根据航班延误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当合同约定的航班延误情况发生时,保险人(保险公司)依...
在中国,非承运人的原因(如天气原因、流量控制、空中交通管制原因、旅客自身原因等)一般不予赔偿,由承运人原因即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或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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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6日国家民航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种是延误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等。而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例如深圳航空公司这次出台的《深航顾客服务指南》第.十二章指出:“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属于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延误时间4(含)一8小时,补偿不超过顾客所持机票票面价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顾客所持机票票面价值的100%。”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深航顾客服务指南》
航班延误赔偿的计算方法如下:一是起飞延误从原航班开始计算,直到飞机实际开启时间;二是降落延误从原航班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到飞机实际到达原计划目的地。如果时间等于或超过4小时,乘客可以索赔。
航班延误向航空公司索赔的内容,一般如下:1、航班延误索赔内容为及时要求改签其他航班;2、提供餐食与住宿;向承运的航空公司要求赔偿;3、向航班延误保险的承保人要求赔偿;4、飞机延误4到8小时的,航空公司还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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