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属于工伤范畴内者,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进行赔偿。1、根据人社部发〔2016〕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
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2、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单位对雇员在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返聘者工作中受伤能认定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聘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可见,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的不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1、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应适用《》等民事法律。2、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