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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就是在工商局评审过程中被商标委员反对驳回,这原因有很多,比如:商标委员觉得你这个用取了某个地方名就有可能把你商标驳回,商标异议就是在工商局受理了以后在公告期内,有人对你的商标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没有任何要求,只要某人觉得你注册的商标对他的商标或者商品有影响他就可以提出异议,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看到你的商标很不爽也可以提出商标异议,不过这是需要付费的,商标驳回和商标异议都还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进行答辩,答辩通过那么你的商标才可以注册。
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驳回商标评审申请,将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裁定。在评审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应当作出撤销商标局驳回裁定,批准复审商标的初步审定和公告,并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审定和公告;在评审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局驳回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驳回复审商标的裁定。商标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自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将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即作出撤消商标局的驳回裁定,核准该复审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并移交回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及公告事宜;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即作出驳回该复审商标的裁定,商标申请人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可自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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