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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第二审与第一审审理的是同一诉讼案件,诉讼当事人没有改变,只是称谓发生了变化。当事人双方的诉讼主张与第一审也有密切联系,上诉人不仅要求撤销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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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其实问题是要弄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理论上大致分三种:复议选择、复议选择兼终局、复议前置。 你所问的“1、哪些情况下对具体行政行为可议可讼?”就是复议选择,这种案件,是指当事人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很多,除了复议选择兼终局和复议前置的案件外大部分属于这种情况。 “2、哪些情况下只议不讼?”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准确的应表达为复议选择兼终局,是指可在复议和诉讼之间自由选择,但选择申请复议且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即不得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前提是复议诉讼都可,但关键看你怎样选择,选择后果只能是单一的。这种案件现存的不是很多,仅有公安机关以违反出入境管理为由对中国人进行拘留、对外国人进行罚款或拘留的案件。 “3、哪些情况下先议后讼?”就是指复议前置了,这种案件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复议前置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常有的案件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对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案件。
如果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需要整体回避,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指定异地法院审理。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最高法明确要求各地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采取异地审理的做法。省部级高官腐败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省内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实践证明,这些年来审理的异地管辖案件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异地审理最大程度防止了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效排除了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也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是目前应对官员腐败很有效的司法模式。《》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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