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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隶属欺诈的,隶属诈骗的。利用虚构的房屋证提供典质从而欺骗他人借债的做法,如果借债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附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
1、对于使用假房产证借款算诈骗,这样的情况可能是诈骗,如果对方按时还款的就不算了。 2、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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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二)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三)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四)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具体来说,一般有以下几种贷款诈骗行为: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如果法院判决执行后,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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