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以牟利为目的,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明知他人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数量达到前述...
如果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如果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以牟利为目的,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明知他人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数量达到前述规定标准(十个)十倍以上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数量达到前述规定标准(二十个)二倍以上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上述行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9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303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