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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于自己案件的管辖权存在异议,这时候,当事人可以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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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行为人在起诉时,要确定好提起诉讼的法院,如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对于其所诉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或者是依法不得受理的,那么人民法院就会通知起诉人,但是如果是法院在受理之后才发现对于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就可以对案件进行移送,或者是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管辖。
一、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案件属于共同管辖时,人民法院在移送前应征求原告的意见,否则会剥夺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异议不成立的,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在第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后,即应按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二、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该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人民法院正确行使管辖权,在程序上体现出案件审理的正当性。 三、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一)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是提交答辩状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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