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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如下:1、向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经企业名称批准,必须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盖印鉴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向工商局发出企业名...
分公司注册流程为:名称核定;工商登记注册;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到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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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只是母公司的一个下属办事机构,它的经营状况是要并入母公司的报表一共体现的,也不独立缴税,所以并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说你注册分公司法人资格是没有的
注册的分公司应通过下列方式注销:总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登记。且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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