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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次摊销法。目前,大多数企业采用一次摊销法。所有的摊销法都可以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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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财政部会计司下载《增值税账务处理规定》,有明确的讲解。就你列出的分录,首先,应交税费下先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然后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各个项目;而不是直接在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等项目。其次,转出未交增值税,不需要做各个项目的相反方向,其本质是将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所以第3个分录应该是右边的。最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余额是零,而下面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只是对应交增值税的项目分析,所以年末并不需要专门结转各个分析项目。在手工账本情况下,不需要做任何处理。如果是用财务软件做账,在结转年度账后,其各个项目会带到下一个年度做为期初余额,这个时候,只需要在新的一年账套里直接将期初余额清零即可。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额。进口税额与销售税额相对应:一般纳税人在同一业务中,销售人员征收的销售税额是购买人支付的进口税额。在某纳税期间内,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1、洪灾造成的原材料损毁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洪灾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 2、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这其中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此自然灾害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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