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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持股的企业更多的是民营企业,它的产权结构和国有企业不同,因为国有企业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员工持股本身确实有一定好处,这是一种员工的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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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政策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 2016年8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向各个央企下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按照国资委的部署,首批试点原则上在2016年内启动实施,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除了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在推进员工持股时,试点思路与中央也将保持一致。 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使某些国有企业改制退出、一些企业让部分职工收购国有股权不同,这一轮的员工持股改革置身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语境之下。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害企业内部非持股员工合法权益。 (二)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入股,入股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三)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员工持股要体现爱岗敬业的导向,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支持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持股。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四)坚持严控范围,强化监督。严格试点条件,限制试点数量,防止“一哄而起”。严格审批程序,持续跟踪指导,加强评价监督,确保试点工作目标明确、操作规范、过程可控。
持有公司股份可以主张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股东有什么权利?股东权主要包括:(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的董事或监事。同时,东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董事和监事资格,就可以按照法定议事规则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根据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允许股东转让出资或股份,以转移投资风险或收回本金。(4)知情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建议和质询权(6)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7)新股认购优先权。(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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