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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中患者知情权款项如下: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
1、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等情况如实告知患者; 2、需要开展特殊检查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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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损坏人民币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2、《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故意毁损人民币包括: (1)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撕坏的; (2)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 (3)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 (4)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 (5)熔炼硬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事实婚姻没有具体的规定,也就是不认可其法律效力,只是规定了无效和可以撤销的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患者当然是享有知情权的,但是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代科学技术尚无法解决和无法避免的问题,也不能说就是医院的责任,但是如果医院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医疗制度旅行自己的义务,就有可能构成侵权,所以发生了患者家属不能理解的时间后,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家属可以要求医院作出解释,对解释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院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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