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根据以下情况确定:(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
以下方法可以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次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纠纷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确定;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按照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确定;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按照承包人实际进场时间确定。
确定建设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 1、双方确认竣工日期;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5人已浏览
480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