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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轻伤,是由公安机关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的。根据该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
遵循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应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具体以法医鉴定为准。相关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 5.2.5轻微伤 a)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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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加害人涉嫌,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二、公安机关不追究的,自己可以向提起刑事自诉。三、也可就伤情问题,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造成轻伤及以上那么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要求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目前一般轻伤鉴定是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进行,你可根据该标准自行对照。当然具体是否构成轻伤,还须经过法医鉴定程序才能确定。 现将该标准中关于面部、颈部构成轻伤的情形的主要规定附上,供参考: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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