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是否构成轻伤,是由公安机关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的。根据该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
要看具体的位置,面部、头部和身体是不一样的。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O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Ocm以上,为重伤二级;2、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O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Ocm以上,为轻伤一级;3、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Ocm以上,为轻伤二级;4、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Oc㎡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Ocm以上,为轻微伤。
打架脸部抓伤鉴定标准为: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或者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的为轻伤。造成轻伤的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构成轻伤: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低于以上任一情形的,不构成轻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4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2,543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