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种情况下,存在一定的欺骗性。对方是在您的虚假合同的影响下同意借钱给您,而后形成你们的借款合同关系。(因有欠条,你们双方已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借款本身是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写假借条属于诈骗,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仅仅是有借款不还的情形,并不属于诈骗。但借款不还的情形,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根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有借条不还钱一般不算诈骗,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诈骗: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 2、诈骗行为人在借款时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 3、诈骗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表现为肆意挥霍,不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比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