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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如果是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不需要赔偿劳动者。 2、因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
不存在赔偿。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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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和变更。只有在双方协议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公司与职工协商变更时,职工要求公司给予适当的赔偿或者补偿,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是没问题的,如果协商不成而公司直接变更合同内容,职工可以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因公司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导致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龄会持续计算,工龄不中断。 还有如年假、劳动合同的签订次数等。这些事项,都属于法律所没有明确的模糊事项,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多数仲裁采取否定态度。不过司法的进步趋势,势必会将相关权利,归属到员工名下。
劳动合同变更主体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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