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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户籍所在地有赴异地居住30日以上趋势的成年育龄妇女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外出申请,携带以下资料到镇(办)人民政府计生机构办理...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地镇或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2、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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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工作日);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12356;办理地点:青羊区卫生规划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正通顺街43号电话:028-869564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龙泉驿区卫生规划局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路306号电话:028-8485309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青白江区卫生规划局地址:青白江便民路6号(新政务服务中心9楼)电话:028-6926806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金堂县卫生计生局地址:迎宾大道一段388电话:028-849427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都江堰市卫生局地址:联盟南路22号电话:028-8711078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郫县卫生局地址:红旗大道北段221号电话:028-8786219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邛崃市卫生计生局地址:长安大道179号电话:028-68272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浦江县卫生局地址:浦阳镇和平北路43号电话:028-8410419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温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地址:温泉大道二段503号电话:028-827285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新都区卫生计生局地址:新都镇桂湖中路92号电话:028-83972531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成华区卫生局地址:一环东3段148号电话:028-8431314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崇州市卫生计生局地址:崇州市飞云东路495号IPC枢纽大楼3楼电话:028-8227980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大邑县卫生计生局地址:富民路中段64号电话:028-8822901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双流到卫生计生局地址:双流县东升镇五洞桥路179号电话:028-8580743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彭州市卫生计生局地址:西北市街155号电话:028-6903809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金牛区卫生规划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营街20号电话:028-8770547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武侯区卫生局地址:成都高升桥东路16号电话:028-850637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成都锦江区卫生规划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华路一段221号电话:028-844766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办证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发证、查验和补证程序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流动人口婚育证和准生证是两本不同的证件,作用也不同。现在生育二孩以内已经不需要办准生证了,国家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全国统一实施普遍二孩政策,生育二孩以内的实行登记制度,只要在生育前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户籍地村委会或是计生部门登记一下就可以生了。如果需要准生证应提供照片可以当场办理。如果是三孩及以上的准生证,比如再婚、少数民族之类的,得按照各省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规定提供离婚再婚证明或少数民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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