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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住房是否占用购房资格?

2024-12-17
尊敬的读者,关于北京商住两用公寓的相关规定如下: 1. 在北京地区,商住两用公寓实施限购政策。 2. 对于需要落户的群体来说,在北京购买商住两用公寓仅能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3. 若已以个人名义购买了此类房产的用户,须注意该商住两用公寓将占用您的购房资格。 4. 在此类房产的购置中,需支付50%的首付款,同时贷款利率参照普通住宅标准,即提高至其1倍,且贷款年数设定不得超过10年。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 5. 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也未予以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 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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