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是怎样规定的?

2022-09-1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本条例规定筹集、管理和拨付社会保险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纠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规定存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二)未按照规定拨付社会保险金的;(三)擅自增加或者减免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四)玩忽职守造成社会保险费损失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